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白准确地提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生活美容机构等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美容广告宣传。现代快报记者探访发现,南京仍有医美机构的“咨询医师”在私下进行项目宣传时打“擦边球”。
“现在是看颜即正义的时代,无论是找男朋友还是找工作,都要看颜值。”这种故意制造“容貌焦虑”的情况,是不少医美机构招揽顾客的手段。如今,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中间还包括医疗美容广告。
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精确指出要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在重点打击的10种情形中,排在首位的就是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
以下情形也将重点打击,包括: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和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做广告;
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疾病治疗功能或者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现代快报记者探访发现,虽然很少有医美机构会在广告中公然刻意地制造“容貌焦虑”,但个别医美机构的咨询医师,会在朋友圈给项目做宣传时打“擦边球”。
8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南京韩辰整形医院,咨询吸脂减肥项目。咨询医师表示:“这一个项目没有创口,不需要穿塑身衣,做治疗的时候会有点疼,但是效果很好,你做了第一次就会想做第二次、第三次……”虽然咨询医师极力推荐,但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没有涉及到“容貌焦虑”的词语出现。
不过,在这名咨询医师的朋友圈里,记者看到的是另一番推介。“什么是寡相和福相?五官再好看,脸型不好也体现不出来”“腮无二两之肉必属无福之人”“为何需要把额头、太阳穴做起来?招财旺夫、好看显得温柔、圆润饱满有福相”……这样涉及“容貌焦虑”的言论充斥着这名咨询医师的朋友圈。
色变工作室是一家开在写字楼里的医美机构,经营一些减肥项目。在其工作人员的朋友圈,是这样宣传的——“女人一胖,就和性感绝缘;女人一胖,气质就离家出走了;女人一胖,撒娇都像撒泼;最扎心的是你胖了,就容易被别人喊阿姨……”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做证明的情况,也是重点打击的情况之一。
记者在探访中发现,一些医美机构依然在用模特进行诊疗证明。只不过将所谓“模特”换成医美机构的内部员工。在韩辰整形医院的大厅内,地上、电梯门上张贴了数张女性在医美前后的效果对比图。其中一张宣传照,展示的是一名女士在美鼻后显得青春靓丽。而在海报的一角,用一排极小的字标明“该模特为医美机构员工”。
韩辰整形医院和色变工作室的做法是否属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的人介绍,工作人员在朋友圈里的宣传内容,涉嫌制造“容貌焦虑”。不过,该负责这个的人说,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很少会在广告中使用“容貌焦虑”这种手段进行宣传。
实际上,多数制造“容貌焦虑”的源头是“医疗顾问”,而这些所谓的“医疗顾问”并非医疗机构的医生,只是营业销售人员。“我们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发现,有的医疗美容机构与营业销售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关系,营业销售人员在自己的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发布的内容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往往难以界定。”该负责这个的人说,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出台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将对这样的“擦边球”广告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充分的利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医疗美容广告。
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指出,征求意见稿中强调,区别于一般的皮肤护理、保养等的生活美容,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做修复与再塑。因此,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或者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医疗美容广告中涉及“医生”“专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应格外的注意。比如,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及其人员的名义、形象属实的,应认定为使用医生或者专业技术人员为医疗广告代言的广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